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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上海婚介网:李双江之子案件之三点质疑 阅读 1228 次 回贴 0
佚名
发表时间: 2013-04-08 16:16 举报 [ 楼主 ] TOP

 

 上海婚介网:李双江之子案件之质疑一:李双江之子改名 或为洗清前科?

  原名李天一,为何案发后变成了李冠丰?不少网友对此提出质疑,认为李天一改名存在问题。记者就此采访了数名基层民警。

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,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。一般公民申请变更姓名,需要提交书面申请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所在单位、学校人事部门或者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准予变更证明,然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。

  16岁以下的申请人,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。16岁以下公民因父母离婚申请更改姓氏,还需提供离婚证明及父母双方签字同意的协议书。

  民警表示,在实践中,民警会对更改姓名的申请从严把关,但根据民法精神,申请人如果强烈要求改名,而且改名理由充分并愿意承担因改名后引发的民事和法律责任,警方一般都会接受申请协助办理。几位民警均表示,李天一改名,并非是特权。

  白小勇分析,李双江为儿子改名,可能是出于“爱子”的考虑,“毕竟当年的事件,让大家都知道了李天一的劣迹。”

  上海婚介网:李双江之子案件之质疑二:多男一女 能在酒店开房?

 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白小勇表示,现行中国法律尚未有一套完整的酒店管理方面的法律。因此,对于未成年人能否开房,没有法律方面的约束,只有行业性规定。根据目前酒店行业的状况看,未成年人只要出示身份证即可开房,而酒店前台往往只是核实一下身份证,联网对比,仅对出示身份证者是否为“问题人物”进行检查。

  白小勇称,李双江之子已满16周岁,属于法定的完全刑事责任人,其父母从法律的角度看不会代子受罚。但是从民法角度讲,未来受害女子如果提起民事索赔的话,李双江之子因未满18周岁,属于不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,其父母势必要代其进行赔偿。

  白小勇认为,6人(包括受害女子)如果是在喝得烂醉的情况下,来到酒店开房,如果酒店并没有过多干预,放任他们进入房间,从而造成女孩受害的恶果,酒店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,但如果酒店已经尽到相应的审查及提醒义务,则无需承担责任。

 上海婚介网:李双江之子案件之质疑三

  曾被收容教养算不算累犯?

  白小勇律师介绍,从此前媒体报道来看,李双江之子受到的“收容教养1年的处罚”并非刑事处罚,而是行政处罚,这种处罚不会记录留档。此案如果获得法院查明,不会认定李双江之子为累犯。“行政处罚,不会被认定为累犯,因此这个情节不会作为加重量刑的依据。”

  质疑4

  5人涉案轮奸 是否为加重情节?

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、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表示,从警方公布的细节来看,5人轮奸女子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但如果有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形,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

“从目前警方公布的后果看,尚没有判处最高刑死刑及无期徒刑的可能性,但是5人轮奸,其行为十分恶劣,因此最高刑罚可能超过10年。”

以上内容来自上海婚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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